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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0-09-26 12:00

对外合作处是负责全院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因公出入境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策划与国际科技机构、高等院校和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建立长期的国际合作渠道和项目。

2.负责全院因公出访任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包括访问、科研、考察等,对院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编制和汇总院属事业单位因公出访计划,审批和报批包括应用开发型研究所在内的院属单位因公出访任务。

4.掌握有关单位科技经费的资助方向,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论证、实施和推广工作。

5.负责国际会议、国际科技展览的报批工作,负责与会外宾的邀请、展品的出入关申报工作。

6.负责国外科技人才和外国专家的引进工作,检查考核引智工作的成效。

7.负责团组境外培训的立项报批、人员审核、预培训的组织工作。

8.负责因公护照、签证的申办和管理工作。

9.协助院属单位进行对外经济贸易、合资合作的协商与洽谈。

10.负责在港澳台地区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

二、协调配合

1.联合科研开发处,做好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立项、经费预算和实施工作。

2.联合办公室、条件处,合理有效地使用国际合作项目经费。

3.与组织处配合,做好因公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4.配合安全保卫处做好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因公出国人员的行前安全教育。

联系电话:8842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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